六方面調整:
1.提高中考體育總分,由40分提高到50分,中考體育分數占中考總分的比例由5.48%提高到6.76%(其中:統(tǒng)一考試45分,日常考核5分)。今后如初中畢業(yè)生升學考試方案重新修訂,體育考試分值也將做相應調整,占比不低于現有比例。
2.調整了項目設置,統(tǒng)一考試共三項,其中必測1項:1000米跑(男生)、800米跑(女生),選測2項:立定跳遠、一分鐘跳繩、引體向上(男生)、一分鐘仰臥起坐(女生)、足球運球、籃球運球、排球墊球、游泳(其中球類項目只能選測一項)。
3.調整了項目分值,統(tǒng)一考試每個項目分值由原來的10分提高到15分。
4.調整項目標準,對照《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滿分標準達到《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良好的上限和優(yōu)秀的下限。
5.調整了日常考核的分值和考核內容。
6.取消了游泳優(yōu)惠政策,計分方法與其它選考項目一致,各縣市、區(qū)可根據當地實際情況,決定是否開考游泳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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