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fā)展規(guī)劃綱要(2010-2020)》、《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以及教育部關于自主選拔錄取相關文件精神,為了進一步增加農村學生的入學比例,促進教育公平與社會和諧,北京郵電大學2014年預留少量計劃,通過自主選拔的方式招收來自縣及縣以下中學的農村戶籍學生(以下簡稱農村專項自主選拔招生)。
一、 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面向全國所有的縣及縣以下中學招生,考生應為應屆理工類學生,同時須符合當年普通高校統(tǒng)一考試招生報名條件、高中階段具有在上述中學連續(xù)三年學籍并實際就讀、具有農村戶籍且家庭在農村,數學、物理學科成績突出,身心健康,品學兼優(yōu)。
二、 報名流程
1、中學選拔推薦:符合條件的考生必須經過中學推薦,每個符合條件的中學最多可向我校推薦2名學生。中學應在校園顯著位置公示選拔通知、報名辦法、選拔標準、遴選程序以及所選拔出的符合條件的考生信息,做到信息公開和程序透明,接受各方監(jiān)督。并由中學校長對所推薦學生出具推薦信(包含考生個人情況、推薦理由等)。
2、被推薦的考生須下載本簡章的附件《北京郵電大學2014年農村專項自主選拔招生報名表》,按要求認真、如實填寫個人信息及報名信息,必須填寫高中階段相關科目成績及年級排名,且須經中學主管校長核實信息、簽署意見、蓋學校公章。
3、寄送報名材料:報名申請表、校長推薦信、考生個人戶口頁復印件(或當地公安機關開具的證明)、學籍證明(所在學校提供)、學生個人申請陳述(說明申請理由、愛好特長、性格特點、學習能力、自身成長經歷及體會、進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設想等方面情況,必須由學生本人手寫,字數1000字以內)等。學生須按以上材料順序裝訂成冊(A4標準,裝訂時將報名申請表作為材料封面,不要另制封面),在2014年3月25日之前寄到我校招生辦公室(以我辦實際收到材料為準,過期視為無效材料)。報名材料概不退還。
由于其他快遞方式無法將學生報名材料直接送至我校招生辦公室,建議學生采用郵政EMS特快專遞方式寄送報名材料,同時請在信封上注明“農村專項自主選拔報名”字樣。
郵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區(qū)西土城路10號
北京郵電大學263信箱招生辦公室
郵編:100876
電話:010-62282045
三、選拔程序
1、初審
我校將根據學生的報名材料、中學的推薦意見以及整體的報名情況等綜合考慮,進行資格初審。
學生可于2014年3月28日登錄我校本科招生網的公告欄,查看初審結果及《北京郵電大學2014年農村專項自主選拔招生考核通知》,我校不再另行通知。如有變動,請隨時關注我校本科招生網的通知。
2、報到
通過我校初審的考生,須按照我!侗本┼]電大學2014年農村專項自主選拔招生考核通知》的要求,在2014年4月2日攜帶相關材料來我校辦理報到手續(xù),參加考核。
3、考核
2014年4月3日進行考核,考核形式為筆試和面試。
筆試內容為數學、物理兩門科目。面試為單獨面試。
4、招生計劃及入選名單
2014年我校農村專項自主選拔招生計劃控制在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2%以內,納入我校年度招生計劃中。
我校將根據考生的筆試成績及面試結果,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綜合考慮、審核確定入選名單。
5、公示
獲得認定的入選考生名單于2014年4月中旬在我校本科招生網公示,同時通知考生所在中學進行公示,并經考生所在省級招辦核對、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取得我校農村專項自主選拔招生資格。
四、錄取辦法
1、取得我校農村專項自主選拔招生資格的考生,須參加全國統(tǒng)一高考,并第一志愿填報我校(采用平行志愿的省份,須填報“北京郵電大學”為平行志愿第一所學校),并在考生所在省份公布的我校理工類招生專業(yè)范圍內填報專業(yè)志愿(不含軟件工程、電信工程及管理、電子商務及法律、物聯(lián)網工程專業(yè)),必須服從專業(yè)調劑?忌呖纪稒n成績達到我校普通理工類專業(yè)(不含電信工程及管理、電子商務及法律、物聯(lián)網工程專業(yè))在當地最低錄取分數線(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為投檔線測算值)下30分以內(但不得低于當地理工類本科一批控制分數線),經生源地省級招辦批準后,由我校審核、錄取。
2、未按照我校上述要求填報高考志愿的考生,不再享有我校農村專項自主選拔招生資格。
3、對降分錄取的考生,學校將結合其高考成績、特長和填報的專業(yè)志愿安排專業(yè)。
若考生高考實考分數達到我校錄取線(平行志愿省份為投檔線測算值),非平行志愿省份的考生可在高考實考分數基礎上加10分安排專業(yè),平行志愿省份的考生則按其填報的前五個專業(yè)志愿之一安排專業(yè)。
4、以上優(yōu)惠政策以高考滿分為750分的省份為標準而制定。對于滿分小于750分的省份,優(yōu)惠政策中的加分和降分值將按比例折算。
5、取得我校農村專項自主選拔招生資格的考生,須在2014年6月下旬通過我校本科招生網下載《北京郵電大學2014年農村專項自主選拔招生考生信息反饋表》,并在6月底前將填寫好的反饋表傳真至我校本科招生辦公室。如因特殊情況無法按時反饋,須在6月底前通過傳真向我校招生辦公室說明情況,否則視為放棄我校農村專項自主選拔招生資格。
五、其他
1、我校遵循“公平公正、綜合評價、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開展農村專項自主選拔招生工作,由中共北京郵電大學紀律檢查委員會和學校監(jiān)察處全程參與監(jiān)督。我校紀委辦公室:郵箱jjjc@bupt.edu.cn ;電話010-62281998。
2、對在我校農村專項自主選拔招生中存在虛報或偽造、變造有關材料、考試作弊、替考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行為的,一經查實,依據有關規(guī)定分別予以嚴肅處理:
責任屬推薦中學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視情節(jié)輕重將在其所在省份中學及有關試點高;蛉珖秶鷥扔枰酝▓,并責成相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追究有關責任者的相應責任;
責任屬考生本人的,未入學者,取消其參加此次自主選拔時考核成績,同時由上級主管部門取消其參加當年高考考試資格或錄取資格并將有關情況記入考生高考誠信電子檔案;已經被錄取或取得學籍者,學校將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3、如本簡章與教育部最新文件有沖突,以教育部最新文件為準。
4、本簡章由北京郵電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北京郵電大學本科招生網:zsb.bupt.edu.cn
咨詢電話:010-62282045 傳真:010-62283407
電子郵箱:zsb@bupt.edu.cn
北京郵電大學招生辦公室
201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