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記憶是短暫的,因此,在考試之前考生們記憶的知識是最鮮明的。2015年十月在職聯考即將到來,在考試之前的這段時間內,考生們可以將自己不熟悉的考點在溫故一下。下面是唯學網小編為大家準備的2015年在職法碩復習輔導資料之綁架罪的量刑標準,以供大家備考使用。
一、概念
綁架罪:是指利用被綁架人的近親或者其他人對被綁架人安危的憂慮,以勒索財物或滿足其他不法要求為目的,使用暴力、脅迫或者麻醉方法劫持或以實力控制他人的行為。
二、認定
1、綁架罪與拐賣婦女、兒童罪的區(qū)別;拐賣婦女、兒童罪也可能有綁架的行為,與綁架罪在形式上有許多相似之處,兩者區(qū)別之關鍵在于犯罪目的不同,拐賣婦女、兒童罪以出賣為目的,而綁架罪以勒索財物、以他人作人質等為目的。
2、綁架罪與敲詐勒索罪的區(qū)別:敲詐勒索罪實施威脅的對象和取得財物的對象是同一個。而綁架罪實施威脅綁架的對象和取得財物的對象是分別不同的人; 敲詐勒索罪威脅的內容如系暴力,行人聲稱是將來實施,而綁架暴力內容的威脅,則是當時、當場己經實施的。
3、綁架罪與非法拘禁罪的區(qū)別:綁架罪的構成不僅要求有非法剝奪人身自由的行為,而且要求有勒索財物或滿足行為人不法要求的目的,以及與此相應的勒財或提出不法要求的實行行為。而非法拘禁罪僅要求行為人具有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目的。
為索取債務而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以非法拘禁罪定罪處罰,而不以綁架罪定罪處罰,無論該債務是合法債務還是非法債務。
4、綁架過程中的暴力、脅迫、麻醉的程度要達到使被害人不能、不敢、無力或不知反抗的程度。如行為人在拐騙過程中盡管有推、拽、實施輕微的暴力相威脅的行為或有勸酒、使用藥物等行為,但不足以使被害人不能、不敢、無力或不知反抗,被害人隨行為人出走主要出于輕信,受其利誘等,則不能定該罪。
三、處罰
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他人的,或者綁架他人作為人質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致使被綁架人死亡或者殺害被綁架人的,處死刑,并處沒收財產。
以勒索財物為目的偷盜嬰幼兒的,以綁架罪定罪處罰。
以上是2015年在職法碩復習輔導資料之綁架罪的量刑標準,以供大家備考使用,考生如若獲知其他關于教育考試的所有相關信息,請密切關注唯學網,唯學網小編會在第一時間為考生發(fā)布相關教育考試的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