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升初違約金產生在私立學校,公辦學校是沒有的。民辦初中小升初招生中,學生一旦被學校錄取,家長需要預交學費并簽訂合同。簽訂合同后出現(xiàn)反悔行為,不去該學校就讀并需要退還相關費用時,家長就需要支付給學校違約費用,即違約金。
私立學校每年招生名額是固定的,一旦有學生被錄取交了學費,學校就為他空出了學位,而學生因為有更好的機會而選擇放棄這個學校時,小升初的招生時間節(jié)點已過,學校的學位就被浪費了。所以,違約金的設置一是為了保證學校自己的收益,二是為了限制家長多處占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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